


釋出購車金 10,000 元
9/1收盤 跌
9/1 ~ 12 台股交易日期間來店試乘 CIVIC e:HEV ,
即有機會獲得限量購車金
(次交易日自前一交易日試乘登錄者抽出1名,共10名)
獎項 : 試乘當日收盤股市下跌 → 抽 10,000元 、
試乘當日收盤股市上漲 → 抽 5,000元
即有機會獲得限量購車金
(次交易日自前一交易日試乘登錄者抽出1名,共10名)
獎項 : 試乘當日收盤股市下跌 → 抽 10,000元 、
試乘當日收盤股市上漲 → 抽 5,000元
活動辦法
▼ 活動內容 ▼
- 於活動期間 (即西元(下同)2025/9/1(一)-2025/9/12(五))間之臺灣證券交易所官網公告之台股開盤日)內,至全國Honda Cars試乘All-new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即可參加本抽獎。
- 本活動搭配台股指數漲跌,如9/1收盤台股指數相較於前一台股開盤日(8/29)下跌,則該天試乘All-new Honda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之中獎者之獎項為新台幣10,000元購車金;如9/1收盤台股指數相較於前一開盤日(8/29)上漲,該天試乘All-new Honda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之中獎者之獎項為新台幣5,000元購車金,以此類推。
▼ 活動獎項 ▼
- Honda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購車金新台幣五千元或一萬元
- 每一抽獎日抽出一名中獎者,合計10名,本活動之適用對象為購買All-new Honda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者,中獎者限於2025/9/30前購買前述指定車型,並完成新領牌程序者,方符合本活動適用資格。
▼ 抽獎事宜 ▼
- 抽獎日期
- 於台股開盤活動期間次一開盤日 (即2025年9月2日(二)-2025年9月15日(一)間,每天自前一台股開盤日試乘者抽出一名,並公佈於Honda Taiwan官方網站。
- 2025/9/2(二)抽出之中獎者為2025/9/1至全國Honda Cars試乘All-new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者;2025/9/8(一)抽出之中獎者為2025/9/5至全國Honda Cars試乘All-new CIVIC e:HEV(不包含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者,並以此類推。
- 每人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複中獎。
- 兌獎方式
中獎名單公佈於Honda Taiwan官方網站後,Honda Cars營業人員將於2025/9/17(三)前以電話、email等方式聯繫中獎者,並提供中獎者知悉權益事項,如於前述期限屆至,仍未能與中獎者取得聯繫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停止聯繫,中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不得有異議,且不再遞補中獎者。
注意事項
- 本活動為台灣本田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與「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之規範,如有任何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行使法律追訴權;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取消、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且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補充、解釋或裁決;如有前述修改,將於Honda Taiwan官方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異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 參加者試乘時應留下有效的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真實姓名,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與參加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核對、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無法匯款者,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為維護自身權益,試乘本活動指定車型者、本活動指定車型新領牌車主與本活動中獎者須為同一人,且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
- 中獎者應於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活動指定車型新領牌程序,並按主辦單位提供之中獎者知悉權益事項,於2025年10月15日(三) (含,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前 以掛號方式將「購車證明」影本(含行照、身份證之影本)、中獎者新台幣收款銀行帳號存摺影本與「機會中獎申報單」紙本正本(含中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者之新台幣收款銀行帳戶影本等)等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所需資料,寄回「Honda CIVIC 購車金活動小組」。若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未於前述時間內收到上述資料,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獲獎資格,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無須另行通知;獎項將不另行補發,資格亦不予以遞補。經確認上述領獎資料無誤後,將於2025年12月1日(一)前匯款至中獎人提供之指定新台幣收款銀行帳戶,獎項一經匯出即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無涉。
-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參加者已瞭解本活動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相關業務之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完成領取本活動獎項程序之目的予以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以電話、email等方式聯絡中獎者知悉權益事項,中獎者得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停止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中獎者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同意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持續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止,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始終止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參加者不提供時,參加者瞭解將無法參與本抽獎活動。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以上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中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以及預先繳交獎項之扣繳稅額後方可領獎。以上稅法規定若中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提供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而導致無法兌換獎項之情況,亦視為參加者喪失本活動參加資格。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前述情形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亦不得據此提出異議。
- 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更換獎品或為提供其他補償。
- 如發現參加者以人頭帳號、假帳號,或以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者之本活動參加資格。
- 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若因本活動涉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