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da ZR-V試乘抽獎活動
2026.09.16
活動內容
Honda ZR-V試乘抽獎活動專案限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以下稱活動期間)來店試乘活動,係台灣本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Honda Taiwan)委託電通國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執行小組)舉辦,本活動不適用於營業車、租賃車、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若有試乘後購車作為營業車、租賃車使用或為政府機關用車及大宗批標購車者無參加抽獎資格,若中獎者於領獎前被發現屬前述除外者,Honda Taiwan將取消其中獎資格。
活動獎項
| 本抽獎活動獎項 | 禮品最高價值 | 禮品組數 |
|---|---|---|
| FUJIFILM instax mini Evo拍立得相機 | 新台幣6,290元 | 每週抽1台,共計6台 |
*FUJIFILM instax mini Evo拍立得相機為隨機出貨,不挑色、不挑機型與不挑規格。
抽獎日期
| 週數 | 完成試乘資格期間 | 抽獎日期(一) | 公佈日期(五) |
|---|---|---|---|
| W1 | 2026/09/19~2026/09/25 | 2026/09/28 | 2026/10/02 |
| W2 | 2026/09/26~2026/10/02 | 2026/10/05 | 2026/10/09 |
| W3 | 2026/10/03~2026/10/09 | 2026/10/12 | 2026/10/16 |
| W4 | 2026/10/10~2026/10/16 | 2026/10/19 | 2026/10/23 |
| W5 | 2026/10/17~2026/10/23 | 2026/10/26 | 2026/10/30 |
| W6 | 2026/10/24~2026/10/31 | 2026/11/02 | 2026/11/06 |
注意事項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前,須先詳閱並同意本活動「活動內容」、「注意事項」、「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之規範注意事項及其他有關規定,始得參加本活動;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前述各項規定。
- 參加者須年滿18歲,且領有中華民國有效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且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間內至Honda全台授權展間完成ZR-V車款之真實試乘,並拍下賞車照片後,再於本篇貼文公開留言「#Honda #ZRV #魅力奔放」,並於前述同則留言上傳試乘完成後之賞車照片。每人僅限試乘並登錄參加乙次。
- 此次抽獎活動獎項為價值新台幣6,290元FUJIFILM instax mini Evo拍立得相機(顏色隨機),共抽出6台。獎品以實物為準(FUJIFILM instax mini Evo,顏色隨機發送),中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更換其他等值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
- 活動期間每週自具備本抽獎活動參加資格者中隨機抽出1名中獎者獲得1台獎品,共計抽出6名中獎者。Honda Taiwan保留取消或調整該週抽獎之權利。
- 每位參加者(以國民身分證/護照號碼為準)於整個活動期間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 當週未中獎者可於下週繼續參加抽獎,但當週中獎者不得參加後續抽獎。09/28抽出之中獎者為09/19-09/25來店試乘Honda ZR-V車款者;10/05抽出之中獎者為09/19-10/02來店試乘Honda ZR-V款者,以此類推。詳細抽獎日期與公布中獎名單日程,請參考本篇貼文圖片說明。
- 為維護自身權益,試乘抽獎參加者與中獎者須為同一人,試乘參加時請留下有效的手機聯絡電話、地址及真實姓名,參加者亦可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參加活動資格將因程序未完備而喪失。
- 活動參加者請留下有效的手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真實姓名,如有不實或因資料不全等錯誤情事,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聯絡中獎者領取獎項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同時如有致損害於Honda Taiwan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如發現參加者以人頭帳號、假帳號,或以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Honda Taiwan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Honda Taiwan有權取消參與或中獎之資格。
- 中獎名單將公告於Honda Taiwan FB官方粉絲專頁。中獎者須於中獎名單公布次日起算10天內私訊(FB message)Honda Taiwan FB官方粉絲專頁,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及聯絡資訊,且Honda Taiwan將提供兌獎辦法。逾期未回覆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Honda Taiwan將不再遞補亦不另行通知。
- 中獎者依本抽獎活動辦法與兌獎辦法之規定完成領獎流程後,Honda Taiwan將依照活動獎項供應商出貨日程盡快寄出至各中獎者來店試乘之Honda Cars據點,並由Honda Cars營業人員以電話、email等方式聯繫通知中獎者至其來店試乘之Honda Cars據點領取獎項。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於年度結算時必須計入個人之綜合所得申報,中獎者需依Honda Taiwan提供之兌獎辦法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中獎者須自行負擔10%之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以上稅法規定若中獎者不願意配合、拒絕代扣稅金或不提供稅務申報所需資料,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參加者上傳之照片及留言內容,即代表授權本公司得無償、不限期間與地區於網路、平面或其他媒體中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宣傳使用,無須另行通知或支付報酬。參加者保證所有上傳照片係本人所有及合法取得,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照片,且未侵害他人肖像權及著作權。如因參加者上傳之照片致侵害第三人權利,應由參加者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與Honda Taiwan及本活動執行小組無涉。
- Honda Taiwan非獎品製造商,獎品後續之保固、維修或瑕疵,應依原廠(FUJIFILM)出廠保固條款辦理,Honda Taiwan不負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
- 因網路斷線、系統過載、社交平台演算法變更或非可歸責於Honda Taiwan之技術問題,導致參加本活動相關資料遺失或未成功上傳者,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或補償責任。
- 所有獎品不得折換現金、不可轉賣、不得找零,不可開立發票及收據。
- Honda Taiwan不負任何獎品擔保責任,獎項內容及服務品質應參照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Honda Taiwan僅購買與餽贈,且與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者如因本活動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由該獎項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依法承擔責任,概與Honda Taiwan無涉。
- 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Honda Taiwan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不另行告知。
- 參加本次抽獎活動者,視為同意Honda Taiwan就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中獎者必須依照活動兌獎辦法領獎。
- Honda Taiwan保留審核、解釋及一切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規格配備以實車為準。
- 若因本活動涉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人資料使用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九條之規定,向參與本活動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如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參加者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本聲明全部內容。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本田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活動執行廠商_電通國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承辦單位)。
- 蒐集之目的:辦理本次參加者活動及作為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照片影像(含人臉特徵)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及特徵類(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活動承辦單位為執行業務或前述蒐集之目的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活動承辦單位、活動承辦單位委託執行活動廠商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得行使下列權利:得向活動承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活動承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得請求補充或更正(應為適當之釋明);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活動承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發現身分不足以確認、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活動參加者在依本活動辦法之活動參加方式參與活動時,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上述個資法告知事項,並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本次活動參與蒐集目的範圍之用途。